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定期奖励工作的预通知,学院拟推选两名“记功”人员,记功应符合下列要求:(1)根据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中选取,尤其是获得多次优秀的人员;(2)对取得突破性成就、做出重大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给予记功。经本人申报,学院审核,经党政领导和教授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推荐2名申报人至学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8日—1月10日。
在公示期内,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1-67791201
联系人:张瑾
联系地址:上海松江区龙腾路333号行政楼1611室
邮政编码:201620
名单如下:
序号 | 申报人 | 项目类别 | 备注 |
1 | 杨瑾 | “记功”奖励 | |
2 | 陈捷狮 | “记功”奖励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