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全日制本科按学院学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试行)》沪工程教[2021]63 号,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大类招生管理办法》(材料教 [2025] 1 号)文件之规定,对2024级材料类专业的学生平均绩点及排序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2024年7月2日。如在此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并以书面形式向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提出,分流工作小组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并将研究结果告知当事人。
联系人: 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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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