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上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举行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四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的第十章和第十一章,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军领学对违反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内容。学院党政班子成员、科(职)级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张朝民主持。
张朝民书记结合自学和领学内容指出,广大党员干部一是要自觉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到入脑、入心、入行,筑牢思想根基,锻造过硬品质,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做好表率,当好标杆,以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二是违反生活纪律不仅违背了党员的基本准则,也损害了党的形象和群众利益,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抵制各种诱惑。
李军从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生活奢靡、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行为方面对《条例》中的违反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处分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用生动的违纪案例对学院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刻的警示教育。他指出,党的工作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是党组织和党员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在党的建设和工作实践中,正确履职、担当作为以及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是每一名党员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会上,学院党员干部结合学习内容和工作实际,对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进行了专题研讨,并对本人自学情况进行了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