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举行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三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的第八章和第九章主要内容。学院党政班子成员、科(职)级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张朝民主持。
张朝民指出,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群众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处理党群关系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群众纪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密切党与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更具有执政党纪律的特色。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廉洁纪律,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始终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群众纪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实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师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决整治师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会上,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赵健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中“对违反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章节内容。
学院党员干部结合学习内容和工作实际,对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进行了专题研讨,并对本人自学情况进行了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