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为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建设一流专业,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鼓励有条件的院部划拨专项经费用于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学校现开展教务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首批联合教学专项(上海市Ⅲ类高峰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额度
主要包括:产教融合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专业知识图谱建设等三类。
注:教材建设包括产教融合教材建设、其他教材建设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产教融合课程及教材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核心课程及对应教材,在同类课程及教材中具有鲜明的产教融合特色。
2、项目建设需紧密联系上海市Ⅲ类高峰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三个方向(高能束连接及智能制造、高能束增材制造、微纳材料与绿色制造)的相关产业,将相应产业需求融入到课程、教材、虚拟教学组织建设中,反映产业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方法,满足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
三、项目申报指南
各项目申报指南参见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学建设项目(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学建设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申报与遴选
1、申报额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申报额度不限,其他部门每个项目类别限报1项。
2、建设经费
项目经费来源于上海市Ⅲ类高峰学科专项经费。
3、项目管理
立项项目认定为校级项目,纳入校级教学建设项目统一管理。
五、申报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在项目建设期内有离职、退休、出国访学、进修等可预见的人事变动人员不得申报。
3、项目负责人仅限申报1个项目(集体项目除外)。
4、项目负责人在以往承担的教学建设项目中无不能按时结题的情况。
5、申报人其它申报条件详见《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沪工程教〔2021〕184号)。
六、材料提交
请各院部于2024年3月8日(周五)前,将《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汇总表》(附件2)排序、学院公示相关材料交教学研究与教材建设室(行政楼B110室),电子版发至邮箱:zhanghang@sues.edu.cn。联系人:教学研究与教材建设室,张航、张梦,电话:67791229。
附件:
2. 2024年度教务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合教学专项申报汇总表.xlsx